1、借款单
借款人必须为校内教职工,学生、退休人员、离职人员不能借款。
2、分散采购审批表
借款时,除外来科研经费一次性3万及以上的采购或服务借款需要提供《校内分散采购审批表(科研)》外,其他经费1万及以上的采购或者服务借款需要提供《校内分散采购审批表(非科研)》可以登录OA—“办事中心”填写分散采购审批表。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提供《分散采购审批表》。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或上级文件明确指定采购单位的无需提供分散采购审批表及执行表但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
3、其他说明
合同订立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川轻化〔2021〕118 号),三万及以上必须需要提供学校盖章的合同,三万以下可以提供部门盖章合同也可以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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