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轻化工大学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2、四川轻化工大学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出国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四川轻化工大学原始票据粘贴单
3、附件要求
登机牌、因公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省政府出国任务批件或国家留基委文件或其他出国原因所需文件、住房的需要提供租房合同。
4、汇率
①1个月以内按回国入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笔现钞卖出价。
②1-3月 按每月末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笔现钞卖出价。
③3个月以上按每月末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笔现钞卖出价。
5、票据
国外收据(含invoice、receipt等收据的发票)、机票等交通费、住宿费、出国签证费、必需的保险费、防疫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等
6、消费记录
与实际支付情况一一对应,非转账报销时提供消费支付记录,若开票单位与消费支付记录上的单位不一致,需要打印电商平台订单或者开票单位提供说明。
7、其他说明
行程不完整、无住宿、未刷公务卡、自驾车、乘坐朋友或同事车或者坐车无发票的情况、国家法定假日或公务出差时间超过7天(含路途时间)需要提供提供依据或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特殊事项报销审批表》,若为网报单据,只需在报销界面选择特殊事项,并在备注中说明原因无需单独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特殊事项报销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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