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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湖北恩施通报6起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典型案例
时间:2024-05-21 09:18:56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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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恩施”2020年10月29日消息,近年来,恩施州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招投标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围标串标、监管失职失责、违规借用资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秩序,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鹤峰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平江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投标问题。 

胡平江在担任鹤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违规插手和干预鹤峰县思源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投标,暗中指使招标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明示投标中标人,最终让意向公司顺利中标。胡平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胡平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原州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成卓串通招投标问题。

李成卓在担任巴东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野三关镇党委书记期间,在多个招投标项目中,与投标人串通招投标。利用职务之便,向业主单位、业主评委打招呼,帮助意向公司顺利中标。李成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成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利川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郜志彬非法干预招投标问题。 

郜志彬在担任利川市凉雾乡常务副乡长,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利川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授意他人以串通报价等方式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郜志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郜志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恩施州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晋串通招投标问题。

在恩施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时任州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晋多次向某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曹某暗示恩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过关、信誉好等,导致在招标时,某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做记号、打暗语等方式帮助该公司顺利中标。郭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调整退休待遇。

5.恩施市红土乡卫生院院长曾庆钟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5年11月2日,恩施市红土乡卫生院在大岩村中心卫生室邀标会中,因参与工程报名的仅有两家,其中一家公司因资质过期在现场资质审查环节被淘汰,该院遂与另一家进行工程议价,并于同日签订了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曾庆钟作为红土乡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全过程参与邀标、谈判、签订合同,未认真履行业主单位职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曾庆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曾庆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来凤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兴祥等人违规进行政府项目采购问题。   

2019年,来凤县住建局在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及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本方采购工作中,存在向供应商资格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说明、同意投标单位延后开具投标保函、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预中标候选公司签订谈判备忘录等问题,来凤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兴祥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周庆春负重要领导责任。向兴祥、周庆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力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把关招投标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量身定做”、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监管缺失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弄虚作假、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