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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专项治理科研经费,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北航、北师大等晒巡视整改清单
时间:2024-05-17 09:37:3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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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经费总额500万以上的课题团队均已聘用科研财务助理;

▲分别与16名正副局职领导人员就其配偶、子女在铁路关联企业从业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行约谈核实;

▲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制定《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办法》《科研特殊类人员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发生

2017年2月,经中央批准,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内蒙古、吉林、云南、陕西等4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8月2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铁路总公司、中船重工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党组织率先晒出巡视“整改清单”。以下摘取部分整改措施,带大家一睹为快。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

据25日发布的《中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科研经费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

一是完善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了科研项目立项和经费报销的业务流程,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风险点编制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及专利成果的信息公开方案和目录。优化了科研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经费报销网上申报系统。

二是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持续提升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了四期科研财务助理培训,9月前所有学院完成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工作。科研经费总额500万以上的课题团队均已聘用了科研财务助理。

三是建立了科研经费大数据分析基础库,初步建立了科研外协历史数据库。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近年来的外协支出进行筛查。成立了外协资质审查小组,强化外协资质审查。实行大额外拨经费审批制和外拨经费分次拨付制。进一步优化网上财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报销连号发票自动预警。

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发票报销审验和责任追究的通知》。强化事前审核把关,明确了基层单位和经费负责人严格履行财务管理的廉政责任,完善财务询证、审计整改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执纪问责力度。

五是加强了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对横向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严把合同签订主体关、合同审查关和合同履行关,建立大额合同专人负责制,落实项目归档制。

六是健全了重大科研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要求重大科研项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协助落实专项实施中的重要事项。聘用专人加强对专项实施的全过程指导和督促。学校审计部门对专项项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审计监督。项目实行预审计制度。项目结题验收前,学校组织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结题预审计,并根据预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

铁路总公司:大力整治领导干部亲属靠路吃路问题

据25日发布的《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着力解决对上次中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大力整治领导干部亲属靠路吃路问题。制定《规范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对总公司机关、直属机构、所属单位和总公司管理的合资铁路公司副职及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14条明确规定。经过对领导人员亲属从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3名正局职领导人员配偶已主动纠正经商办企业行为,有2名正局职领导人员实行了职务回避调整;分别与16名正副局职领导人员就其配偶、子女在铁路关联企业从业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行了约谈核实。

二是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组织对总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情况进行全覆盖清查,重点查找领导干部及配偶在本地或异地以购买、承租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公有住房、周转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列出了整改时间表,全力组织推进。对住房和其他违规用房清理中排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组织有关政策规定对照研究,严肃认真地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职工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搞好配售配租、严肃工作纪律等方面对规范职工住房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严肃处理有关领导人员。针对上次巡视明确要求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严肃组织处理的问题,总公司党组认真进行研究,依纪依规对有关人员展开了整改处理工作。

中船重工集团:全面推广选人用人“后表态”制度

据25日发布的《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廉洁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拟提拔或要进一步使用的成员单位领导人员人选应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成员单位党组织应对领导人员人选廉洁从业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个人提名或者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应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评价背书,强化监督问责。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拟提拔人选、决定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提名监督、考察监督、任前监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细化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的主体,明确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的时机和要求,规定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式等,坚决做到按原则和程序选人用人,充分酝酿、好中选优。进一步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培养和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拓宽后备干部来源渠道,切实把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优秀领导人员选好用好,坚决防止“独苗”和单线培养干部。

(3)全面推广选人用人“后表态”制度,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主持人“后表态”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反对和拒绝任何形式的非组织干预行为,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搞“小圈子”、人身依附等问题。

(4)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向各成员单位反馈了2015、2016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测评结果,正组织3个检查组对2015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不满意率高于10%的9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督促抓好整改、限期改正。同时,将认真总结本次选人用人检查模式和方法,计划每年结合上一年度测评结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检查,对成员单位选人用人检查每三年实现一轮全覆盖。

在中央“机动式”巡视期间,中央组织部对中船重工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并反馈了检查意见,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北京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

据25日发布的《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北京师范大学落实“四有”好老师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党委常委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学校承担着为党和国家培育“四有”好老师的崇高使命,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努力做师德师风建设的标杆。学校设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全面统筹师德建设,成立师德师风监督委员会,加强师德教育管理。在“四有”好老师专项课题中设立了师德建设专题,集中组织专家就高校教师行为准则、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一票否决制等具体内容进行研究,计划产出一批对师德建设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的成果。深化师德建设实践探索,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修订了《教师道德行为规范(试行)》,年底前出台《“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完善师德评价程序,已在今年的职称评聘中增加了师德师风考察审核环节。建立了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师德师风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继续举办“四有”好老师大讲堂,完善教师参加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三级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代表赴延安、井冈山等地开展培训。发挥师德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十佳教师共产党员”“最受本科生/研究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感动师大新闻人物”等评选活动,开通“BNU思享者”微信公众号,推出“聆听师道”系列采访,面向广大师生定期推送教书育人好老师典型事迹。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大连理工大学:坚决制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公款消费等行为

据25日发布的《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大连理工大学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完成了学校工资结构调整,严格按政策和要求规范了工资结构,同时一并规范了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存。自今年4月起,停发全校干部的“领导责任津贴”,13名校级领导全部退还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领取的领导责任津贴。对出版社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工会奖励、用工会经费发放购物卡,附属高中以会议费名义列支礼品、公款旅游等费用问题,均进行了严肃查处,清退了违规支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3”方案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或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办法》《科研特殊类人员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解决了原有制度缺位,从源头上杜绝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发生。

浙江大学: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 防止“带病提拔”

据25日发布的《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浙江大学关于干部选任、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今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进一步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学校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修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严格干部选任的动议、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接受干部师生的评议和监督。杜绝“一人竞岗”“先提后核”等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做好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年度抽查和拟提拔对象的重点查核工作,确保规定范围内的中层干部提任前100%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及时按规定向上级报备干部提任等事宜。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严肃处理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四是加强附属医院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学校党委在附属医院领导班子选任过程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选拔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升附属医院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同时,结合附属医院特色,制定任期目标和考核办法,加强对附属医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和管理,要求班子成员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