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 2020 年部门决算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年终结账、决算及校内预算工作,现将年终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1、放假前财务报销工作安排
财务报销及各项发放截止时间为 12 月18 日(星期五)17:30,请各部门合理安排报销时间,并与往来单位做好沟通,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结算业务提前与计财处进行协调处理。
2、2021年开账报销工作安排
2021年预计开账报销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的财务事项,请与计财处联系。
3、寒假期间财务工作安排依据学校寒假安排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年终预算收入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研究生部继续做好欠费学生的费用催收工作,学校各部门要及时清理应收款项,确保各类款项应收尽收。
2、各单位代学校收取或应返回的有关费用(代扣工资、水电费、房租及管理费)、应缴利润以及各类创收收入须在2020年12月18日之前全部上缴学校,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
3、2020年12月18日起停止办理票据的领用和预借票据工作。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对已开出但资金尚未收到的票据进行清理,督促对方单位须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因对方原因无法付款的,借票人应及时收回票据,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交回收入管理科,否则暂停项目负责人名下所有项目的付款报销业务,直至款项到账或退回预借票据为止。
4、凡领有或借用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交回所有已使用的票据,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不予办理领票手续。
5、请及时认领校外单位汇至学校的款项,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在2020年12月18日之前到科技处、计财处及时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否则无法进行报销工作。
三、年终预算支出工作要求
1、遵守财经纪律,依法依规用钱
校内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年终经费使用,12月份学校不再进行经费指标追加,各部门应量入为出、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报销业务真实性和业务相关性,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一经发现,计财处有权不予报销,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
2、加快财政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款项及时支付。学校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中央支持地方资金、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资金、设备购置、图书购置、大型修缮、学生资助经费、产教融合)执行不利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已完成的专项工程要尽快办理工程决算,并及时清算工程款;已采购的设备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支付设备款。
3、三公经费必须当年结账报销
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及维护费)、会议费(我校承办的会议)、培训费等经费必须在本年度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不得跨年度报销。学校后勤饮食中心、车辆管理中心要及时和校内各相关单位办理各项费用结算。
4、在票据报销时限内及时报销
依据学校财务规定,2020年7月1日—11月30日的票据,须在12月18日前报销,当年12月1日—12月31日的票据,须在次年3月31日前报销。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报销,超过期限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5、进一步做好各类借款清理工作
当年借款原则上需在当年结清,不得延期或跨年借款。各部门及个人202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的借款,原则上须在2020年12月18日前办理核销、结算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6、加强资产清查及折旧、摊销、出库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要做好资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应在2020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2020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清查盘点对账、折旧、摊销计算、存货出库手续等相关工作,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将清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表、存货出库凭证等报计财处入账处理。
7、加强在建工程清理和转入固定资产工作
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等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工作要求,做好在建工程的清理工作,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按照资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固定资产转入手续。
四、2020年预算指标结转方案
1、奖励绩效、人员经费结转使用,其中据实核增部分绩效未使用完毕予以注销。
2、横、纵向教学、科研课题、培训经费等外来经费指标结转使用;配套及校内项目根据校内归口职能部门相关规定注销与结转。
3、代管经费指标结转使用。包括:代管党费团费、代管押金、代管考试考务费等。其中代管考试考务费由相关职能部门于12月23日前提交使用计划报人事处、计财处,余额上缴财政。
4、专项经费结转使用。包括四川省千人计划资金指标、自贡市“双千计划”资助资金指标以及省财政厅、教育厅允许结转的各类项目支出经费。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标结转项目。包括爱心基金指标、拓利奖学金指标、爱愽协诺奖学金指标及二级学院各种捐赠款等。
除上述可以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预算经费结余指标外,校内各部门(包括:本部门的预算经费和本部门归口管理的预算经费)2020年预算经费执行结余指标均不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
五、其他事项
为做好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在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对外暂不办理业务,请校内各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会计核算科梁壹(联系电话:5505830 短号:63112)、财务管理科任小东(联系电话:5505608 短号:6277)。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