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老师们会有很多疑问,本次服务手册主要就大家关心的公积金提取、转移等问题,汇总整理了相关政策及各类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不过因为政策经常会有调整,需要大家关注自贡市公积金集约化平台或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随时跟进最新政策。友情提醒:如有提取方面的政策咨询可致电0813-8213538、0813-8218220;贷款方面的政策咨询可致电:0813-8218222。
自贡市公积金集约化平台官网:http://www.zg.gov.cn/web/sgjj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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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类 型 | 需 提 供 资 料 | 备 注 |
银行贷款购新房一次性提取 | 1、身份证原件 | 可一次性提取,也可按年提取,但只能选择一种;购房合同签订二年内或产权证登记时间二年以内办理提取。 |
2、购房合同及备案网签表原件 | ||
3、首付房款发票原件 | ||
4、贷款合同原件 | ||
5、结婚证原件 | ||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全额付款购二手房一次性提取 | 1、契约原件 | 办理产权证二年内提取。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 | ||
3、《房屋产权证》原件 | ||
4、结婚证原件 | ||
5、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全额付款购新房一次性提取 | 1、购房合同及备案网签表原件 | 购房合同签订二年内或产权证登记时间二年以内办理提取。 |
2、购房发票原件 | ||
3、身份证原件 | ||
4、结婚证原件 | ||
5、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银行贷款购房按年提取(含异地公积金、银行贷款购房) | 1、首次申请需准备《贷款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第二次提取则不需要贷款合同原件) | 1、还贷款满一年,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方可申报。 2、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
2、结婚证原件 | ||
3、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之月前12个月还款明细表 | ||
4、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银行贷款提前还清(含异地公积金、银行贷款购房) | 1、购房合同原件 | 自贡公积金贷款在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办理 |
2、贷款合同原件 | ||
3、银行欠款证明(或异地公积金欠款证明) | ||
4、结婚证原件 | ||
5、身份证原件 | ||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特指自贡市公积金中心贷款) | 1、身份证原件 | 夫妻双方持相关手续到柜台签订《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公积金中心每年按协议书中约定的提取月将提取金额转入指定的个人账户 |
2、结婚证原件 | ||
3、还贷银行卡 | ||
组合贷款提取 | 1、身份证原件 | 以上是指购房时部分公积金、部分银行贷款组合,首次提取的应提供以上1-5项材料;再次提取不提供1-2项材料。 |
2、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网上备案表);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均需原件 | ||
3、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 ||
4、结婚证原件 | ||
5、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月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 | ||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公积金转移 | 1、自贡辖区内的转移,由单位经办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申请转移或本人持身份证在政务中心柜台办理 | |
2、自贡辖区外转入,由单位经办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本人提供原单位及本人账号账号在网上大厅或柜台办理 | ||
3、转出自贡辖区的职工本人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 | ||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 1、身份证原件 | 提取条件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 ;2、单位缴存到位,职工账户未冻结、无本市公积金贷款余额,账户封存满半年。 |
2、离职文件 | ||
3、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 1、身份证原件 | 提取条件:1、职工及其配偶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未冻结,且无本市公积金贷款余额。 |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电梯使用登记证原件 | ||
3、房屋产权为家庭成员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关系证明(家庭成员仅为父母、配偶、子女)原件 | ||
4、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
租房按年提取 | 1、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需到自贡市房管局<檀木林大街中部143号>开具无房证明,30日内有效) | 半年提取一次。 |
2、结婚证原件 | ||
3、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自贡银行卡号其中任一银行一类储蓄卡 |
注意事项
办理形式:1、网上服务大厅或自贡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自贡各区县管理部;
2、委托学校经办人办理(计财处财务管理科227室,联系电话:0813-55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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